桂建联〔2018〕18号
各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暂停科技成果鉴定申请的审批和鉴定意见审核事项的通知》(桂科成字〔2015〕4号)文件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鉴定工作,该项工作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
我会根据行业发展的管理需求,理顺与国家级相关协会的业务对接工作,应广大会员单位的要求,开展建筑业行业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为科学合理地安排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现将2018年科技成果评价工作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实行动态受理及评价;
二、2018年上半年科技成果评价申报工作定于4月25日至6月15日期间集中受理,期间将根据受理情况分批组织评价,请申报单位提前做好资料准备。
联系人:陈艳竹、杨景民;
联系电话:0771-5712138、2863201(兼传真);
地址:南宁市朝阳路49号3号楼205室。
附件1: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
附件2:科技成果评价申请汇总表;
附件3:科技成果评价提供材料内容及要求。
(以上3个附件可从我会网站www.qmeiz.co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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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3日
附件1:
http://www.qmeiz.com/uploadfile/2018/0427/20180427114541640.doc
附件2:
http://www.qmeiz.com/uploadfile/2018/0427/20180427114553970.xlsx
附件3:
http://www.qmeiz.com/uploadfile/2018/0427/2018042711460630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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