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联〔2017〕78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0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自治区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07〕23号)要求,2017年我区建筑施工企业申报广西壮族自治区级工程建设工法共有412项。经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级工程建设工法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68家企业申报的262项企业工法,拟评定为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级工程建设工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
各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工法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意见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bet55365
联系地址:南宁市朝阳路49号2号楼205室
联系人:陈艳竹、杨景民;
电话:0771-5712138、2863201(兼传真);邮政编码:530012;
电子邮件地址:
GXJZYLHH@163.com。
附件:拟评定为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级工程建设工法名单
bet55365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
http://www.qmeiz.com/uploadfile/2017/1128/20171128015801679.doc
相关标签:壮族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