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联〔2018〕37号
各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建联〔2018〕1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审定,共有85项工程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立项条件,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并就进一步做好有关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已列入立项的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建设、监理、承建及有关单位,认真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扎实做好示范工程的过程实施管理工作,积极开展绿色建造技术的应用与创新,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向绿色、低碳、高效方向发展。
二、已列入立项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建设、监理、承建单位应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单位工程评价、施工阶段及施工批次评价。所在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已立项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检查指导,大力支持施工单位完成绿色施工任务。
三、我会计划于8月下旬组织专家对立项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进行过程检查。
附件: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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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8日
附件:
http://www.qmeiz.com/uploadfile/2018/0530/2018053011420767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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