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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bet55365 发布时间:2018-03-13 22:59:00 浏览量:
                                                         桂建联〔2018〕10号
 
  
各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奋斗目标, 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不断推进我区建筑业绿色施工的健康发展,我会决定开展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评审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绿色施工导则》、《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和《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与验收指南》及我会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工程应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建筑面积原则上2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单体工程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市政、交通等其他工程项目合同额不低于5千万元人民币。
  (二)申报工程应是开工手续齐全,并在2018年1月31日前开工,可在工程施工周期内完成申报文件及其实施规划方案中的全部绿色施工内容。
  (三)申报工程应投资到位,绿色施工的实施能得到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支持与配合,且具备开展绿色施工的条件与环境。
  (四)申报工程的绿色施工策划文件应齐全,申报手续应在工程中标或基础施工阶段完成。
  (五)在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过程中,能够结合工程特点,组织绿色施工技术攻关和创意。
  (六)申报工程应明确各种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具体目标。
  二、申报要求
  (一)各市建筑业联合会(协会)按申报条件择优选取本地区有代表性的工程,推荐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二)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广西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附件2),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绿色施工章节内容材料(绿色施工目标要明确,内容应涵盖“四节一环保”要求),连同《绿色施工策划文件》,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上述文字性书面资料报送一份到我会绿色建造与施工分会,同时将电子版发送邮件至467814580@qq.com。
  联系人:陈艳竹、杨景民;
  联系电话:0771-5712138、2863201(兼传真);
  地址:南宁市朝阳路49号3号楼205室。
 
附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2、广西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
(以上2个附件可从我会网站www.qmeiz.com下载)。
 
 
 
                 bet55365
                  2018年3月13日

附件1:http://www.qmeiz.com/uploadfile/2018/0314/20180314110036927.docx

附件2:http://www.qmeiz.com/uploadfile/2018/0314/20180314110048878.doc

相关标签:广西壮族自治区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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